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把握入围科室的数量,根据评价成绩确定入围名单。评选出的示范科室名单,要在有关媒体和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已被评选为医疗质量示范科室的科室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持续提高。在挂牌期间因标准下降达不到要求或符合一票否决指标的,由评价机关取消其称号。未入选的科室要继续查找不足,积极按照标准进行重点建设,逐步达到医疗质量示范科室评价标准要求,争创下一届医疗质量示范科室。
附件:淄博市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标准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
淄博市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标准
一、科室管理与自身建设
(一)科室全面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日常管理资料齐全。
(二)科室及所开展技术依法准入,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三)科室医、护人员数量达到医院评价标准,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病房护士:病房床位≥0.6:1。
(四)科室学科建设定位准确,专业设置合理,科室发展长期有规划、近期有计划,科室人才梯队符合科室发展需要,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人才队伍稳定。
(五)科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廉政要求,无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
(一)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有全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建立医疗服务质量可追溯制度,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
(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有核心制度落实保证措施,有质量持续改进措施及记录。医疗质量关键流程(主要指危重病人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创诊疗操作等)管理制度落实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临床操作规范,无违规操作现象。
(三)科室制定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计划、考核计划及实施方案,相关档案完备、真实,记录规范、详细,医务人员三基理论和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率100%。定期开展科室全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原始资料齐全,培训率达到100%。
(四)严格执行《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医疗护理文书书写及时、准确、规范。科室有专人负责病历质量管理,对病历质量实行全程监控、评价和反馈,有病历质量持续改进措施及记录。甲级病案率≥95%,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年度无丙级病历。有科室病历保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无丢失、损坏病历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