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卫字[2009]159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函【2009】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淄博市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一一明确、层层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上报信息,及时调度
各区县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每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填写表1和表2,以传真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汇总市及各区县情况,填写表1和表2,以传真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联系人: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刘峥
电话/传真:2776217
Email:sjjfkl@sohu.com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监督科 程元伟
电话:3182901 传真:318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