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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新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新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卫字[2009]246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学校:

  现将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新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09]25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工作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秋季传染病的防控形势,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二、扎实落实各种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以甲型H1N1流感为重点的各种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主动监测,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做到早报告、早处理,防止疫情蔓延。要落实好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各项要求,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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