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定点医院,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
根据卫生部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总体预案不同响应级别,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县要确定甲型H1N1流感患者定点收治医院、后备收治医院和负责轻症患者居家治疗监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必要时征用宾馆和学校的准备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为全市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定点收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市结核病医院)、淄矿集团中心医院为全市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收治后备医院。
(一)对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可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依据
卫生部办公厅《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要求和有关规定,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完整、准确填写《甲型H1N1流感居家(住所)隔离治疗健康建议告知书》和有关信息,然后由定点医院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具体病情确定治疗方案,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居家隔离治疗患者,由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村卫生室专人负责,每日监测体温和观察病情,医务人员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次/2天;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次。一旦发现病情恶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各区县要制定居家病人管理工作制度,做好定点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区县卫生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任。
(二)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在各区县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原则,各区县要指定具备条件的定点医院,承担需要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同时还要确定一定数量的后备收治医院。定点医院要预留充足的床位,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准备。甲型H1N1流感病人较少时,全市集中收治在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当患者数量超过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收治能力时,立即启用各区县定点医院,并将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转为全市重症患者定点收治医院。定点收治医院启用时要在各区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下进行腾空,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不符合出院条件的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地转送至非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继续治疗。一旦患者数量超过定点医院收治能力时,按顺序启用后备医院专门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必要时,可以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