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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淄卫字[2009]298号)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你院《关于申请对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放射诊断工作场所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函》(淄职防字〔2009〕46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和相关规章规定,准予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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