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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编办、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编办、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卫字[2009]309号)


各区县编办、卫生局、人事局、财政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卫生处、财政局:

  现将省编办、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的实施意见》(鲁卫人发[200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希望各区县编办、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和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卫生处、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精心组织,抓紧部署对重点建设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需求信息的征集工作,准确掌握当地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需求信息,于2009年11月20日前,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将全科医师需求信息以纸质文件及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局、市人事局,汇总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统筹研究后,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附件:1、省编办、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的实施意见》(略)

     2、山东省2009年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需求申报表

  联系人:陈风军 联系电话:2773517

  电子邮件:zbwsjrsk@163.com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卫生局
淄博市人事局
淄博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2、
  山东省2009年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需求申报表
  呈报单位:

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

备注

名称

需要数量

卫生、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

需求数量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重点建设卫生院指列入1127、360工程和国家发改委投资建设的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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