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和省卫生厅《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根据《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治网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发现、患者管理和健康指导等服务,降低居民慢性病主要危险因素水平,提高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患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水平,进而减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所造成的巨大经济、健康和生命损失,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二)阶段目标
1、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治管理网络。到 2010 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治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明确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治工作。
2、到 2010 年9月30 日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城市≥20%,农村≥10%;到2010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城市≥40%,农村≥2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管理高血压患者血压达标率、管理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率较建档时基线水平提高10%。
3、到 2011 年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城市≥60%,农村≥3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5%;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血压达标率、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率城市≥70% ,农村≥50%。
4、2012 年以后,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逐年提高,并逐步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方向拓展服务范围,通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减少高血压、糖尿病发病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降低高血压、糖尿病的发病率。
二、 组织领导
(一)成立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体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
组 长:甄继革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苏 丽 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刘敬涛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张继卫 市卫生局农村处处长
许 云 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赵 川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王冬玉 市卫生局疾控处主任科员
王天恩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闫玉英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所所长
董会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所副所长
马新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所副所长
闫香娟 市卫生局疾控处科员
邱延超 市卫生局疾控处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培训、督导、考核和宣传等。
主 任:王天恩
副主任:闫玉英
成 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所成员
(二)成立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培训和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