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老党员要以自觉发挥余热为主题,争做“老有所为先锋”,为卫生事业发展奉献余热,贡献力量。
四、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部署,结合市直卫生系统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2011年“七一”前,市卫生局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淄博先锋党组织、淄博先锋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的主要方式: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制定方案。各单位党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活动主题、实践载体、争创目标,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及时吸收党员群众合理的意见建议。
(三)公开承诺。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通过适当形式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与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接受党员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
(五)定期通报。每季度,基层党组织将领导点评情况和公开承诺内容的践诺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找准努力方向。
(六)群众评议。每半年,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七)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