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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

  企业、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立健全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提高经营水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凝聚力量促先进、立足岗位比贡献等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单位活力与竞争力。

  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设立符合单位特点的活动载体,不断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发挥党员作用,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扎实推进活动

  要坚持从全市卫生系统的实际出发,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根据中央、省市委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区县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单位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动员工作,作出总体安排部署。全省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在组建机构、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公开承诺。广大党员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 两好一满意”活动的整改落实和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三)全面争创。以创建淄博卫生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做淄博卫生先锋共产党员为目标,深化内容、丰富形式,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四)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五)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六)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搞好考核,确保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在此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可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党员群众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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