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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


  四、主要步骤

  “公开承诺”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根据当年度业务工作重点和创先争优活动重点进行。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一)认真学习。承诺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读书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研究明确当前卫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两好一满意”活动目标要求和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等内容,做到制定承诺有目标、有依据、有内涵。

  (二)调研走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了解学习实践活动和“两好一满意”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

  (三)提出事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明确争创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四)审核确定。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卫生工作大局,是否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实事求是、切实可行,防止该承诺的不承诺,无力承诺的乱承诺。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五)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经审核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学习园地、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组织领导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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