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服务流程,营造温馨就医环境。继续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就医,维护患者利益。大多数医疗机构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门诊就诊和住院治疗标识清楚醒目,方便了病人就医。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坚持无假日门诊、手术,实行影像化验检查互认制度,减轻病人看病负担。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等医疗机构增设了门诊就医“一卡通”和电子排队叫号系统,简化了就诊流程,缩短了就医时间,同时实现了“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模式,方便了群众就医。
(四)积极创建示范科室,稳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积极创建“医疗质量示范科室”,进一步充实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指标的分析与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临床科室自我管理能力和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市第一医院骨外科、淄矿集团中心医院骨外科被省卫生厅命名为山东省首批医疗质量示范科室。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制定相关专业相关病种的住院流程和路径表单,对符合条件的病人纳入路径管理,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
(五)严格依法执业,逐步规范医疗行为。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及《
护士条例》等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及时为取得医师资格和变更执业地点的医务人员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登记手续,保证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合法、规范、有效。认真贯彻执行《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成立药事管理组织,定期研究分析临床用药情况,指导临床科学用药,基本做到了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合法用药。麻醉药品“五专”管理到位,各种帐册登记项目齐全,帐物相符,记录完整认真,保证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使用安全。严格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法定职责,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