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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民营科技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民营科技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民营科技园区:
  按照《河南省民营科技园区统计制度》(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省民营科技园区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河南省民营科技园区内企业。
  二、统计内容
  民营科技园区统计内容包括《河南省民营科技园区季度统计报表》、《河南省民营科技园区年度统计汇总表》(由园区管委会填写),具体统计指标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填报要求及上报材料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园区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2、字迹工整,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3、填报时,一律取整数。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须填“0”;如某项指标值没有,填“-”;如整个表不发生,请在该表右上方注明“不发生”。
  4、各省级民营科技园区管委会要对统计报表认真填写,并于每季度的下个月10日前和年末,将季度统计报表和年度统计汇总表(电子版)报省科技厅。
  四、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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