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2009〕3号)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资格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创业投资机构可登陆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在“通知通告”栏目中下载《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
二、各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对创业投资机构的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于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