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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行2009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行2009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豫科条〔2002〕28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我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年检方式
  根据我省实验动物管理实际,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将采取单位自查、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2009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受检单位按照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开展实验动物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写出年检自查情况报告;
  (二)申报(2009年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受检单位按照年检通知要求,填写并送年检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检查(200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省实验动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受检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检查;
  (四)通报。省实验动物主管部门对年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检情况通报,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
  (一)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及年检资料信息表(见附件2、3、4、5),登录“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从“首页----下载中心----科研条件栏”下载;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年检自查情况报告。2009年《年检自查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实验动物相关规定和标准,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的具体措施和成效;二、加强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建设,健全机构,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方面的具体做法;三、加强实验动物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和成效;四、加强实验动物质量管理,保障实验动物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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