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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2009)》产品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2009)》产品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科技局,郑州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编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的通知》(国科办计[2009]61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2009)》产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包括河南省境内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编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的通知》。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科技部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most.gov.cn)。
  二、本次申报采取属地原则,各地市科技局、郑州和洛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企业、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进行整理,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五份。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件报送当地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地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科技部通知中有关要求审查后,出具推荐文件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河南省科技厅。
  四、各地市科技局、郑州和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将申报单位材料一式五份,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收齐后于11月18日(星期三)集中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302室。申报汇总表按照科技部通知附件3格式进行填写,加盖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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