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渝学位[2010]1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09〕67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71号)精神,从今年开始,学位授予信息改为按学期报送。为做好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报送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期间授予的所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信息。报送内容包含文字内容和电子内容两部分:
(一)文字材料内容
1.本单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名单(格式见附件三)。
2.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学位撤销的决议。
(二)电子文档内容
1.本单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名单数据文件(数据结构见附件四)
2.学位获得者相关信息电子数据库。电子数据库的采集标准及内涵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标准的通知》(学位办〔2008〕50号)文件附件《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dgdc.edu.cn/zhxx/)。考虑到部分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上填写的本科专业与教育部本科专业代码不一致的现状,对学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项略作调整:可上报“专业代码”和(或)“专业名称”(至少选报其中一项)。电子数据库报送通过“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学位信息年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cdgdc.edu.cn/zhxx/xwxxnbxt/)完成。
二、报送时间
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日,报送程序与2008/2009学年度基本相同,具体如下:
学位授予单位登录“学位信息年报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本单位学位授予信息的数据采集、修改、逻辑校验和提交上报等工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借助“学位授予信息年报逻辑校验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cdgdc.edu.cn/zhxx/),对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进行离线逻辑校验,然后再通过“学位信息年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