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南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公告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9〕48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工商局、工商联、团省委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就业〔2010〕5号)文件精神,为帮助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省本级将在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用人单位中建立一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对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各方面条件较好且每年能够提供50个以上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统一挂牌,统一管理。对符合国家级见习示范基地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毕业生见习期间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政府提供人均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补助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相关政策及表格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有意申报的用人单位可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郑州市金水区政三街4号108房间)联系,联系电话:0371-65927391 6594223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