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郑办网〔2010〕162号)、市防火委《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市政府、省厅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确保亚运会、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交通委成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主任施笃铮任组长,张克崟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和安全信息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全信息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方案,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行动方案于12月10日前报清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重点
(一)全系统高层、地下建筑,高层居民住宅小区,在建交通基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二)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城际公交、绿城巴士或船舶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公交停靠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居住区和加油站、油库及锅炉房等重点区域。
(三)住宿、经营、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三、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1日。
四、工作目标
通过清查整治行动,澄清全系统高层、底下场所,在建建筑工程底数,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九小”场所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置到位;“三合一”、“二合一”场所清理出违规留宿人员,实现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的有效防火隔离,不发生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