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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和监理工作的通知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四)此次验收和监理工作仍继续使用监理验收系统,项目验收和监理材料的填报请登录“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验收或监理”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或监理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同申报项目时所用的一致,请各有关单位注意使用,网上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提交的书面验收或监理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验收或监理材料与上报的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五)相关附件(保证一套材料为原件)①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各类奖励证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论著论文等);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或样本;财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资金到位证明、效益证明等。②其他能证明成果转化工作的中试、试验等原始记录。③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视频资料(光盘)。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须在系统中打印,单独装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及相关附件复印件按先后顺序合订。
  四、材料的提供、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除个别项目外,本次验收监理工作原则上集中召开专家验收或监理会议,承担单位需为每位专家提供纸质材料一份。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指导承担单位按照验收监理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将修改后的材料,包括验收项目《验收表》一式四份、监理项目《监理表》一式两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合同书》复印件及相关附件合订本一式两份于2011年3月24-25日集中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郑州市政三街4号2号楼303房间)。
  对2008年度项目,承担单位没有按期完成项目合同目标、目标差距较大以及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科技部将按文件规定,视情况予以通报,除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未能通过验收外,取消该承担单位再次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程 艳  李明凤
  电 话:0371-65526028 65952818
  E-mail:yukenong@126.com

  附件: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格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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