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洛卫机发〔2010〕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0年春节将至,各级“两会”将于近期召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卫生部门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高度戒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法人负责制”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迅速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和整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督促落实防火工作。各单位在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有专业人员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制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要把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易燃易爆场所有无安全保障,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二、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继续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级预防控制和医疗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特别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血站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医疗服务和急诊急救工作,要选派技术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切实加强节日门急诊值班工作,确保医疗安全、血液安全。要认真检查本单位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保持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24小时待命。同时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报告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三、认真做好卫生执法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公共场所和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执法检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进一步提高节日消费市场食品卫生安全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严防各种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做好突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