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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村敬老院管理规范

  3.心理护理:经常与老人交心谈心,及时掌握每个老人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老人的自信状态;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不定期开展为老人送温暖、送欢乐活动,为老人祝寿,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碍。帮助老人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气氛,满足老人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根据老年人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不定期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余热;设置老人荣誉室,介绍老人简历和功绩;组织开展优秀老人评比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有针对性的“入住适应计划”,帮助新入住老人顺利渡过入住适应期。
  4.院民公约
  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以院为家,不信邪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讲团结、讲风格,互敬互谅、互相体贴、互相帮助、不闹矛盾。不得发生打架,骂人现象。
  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私人杂物未经院里同意不得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自设炉、灶做饭和烤火取暖,不得躺在床上抽烟。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遵守纪律,执行规章制度,外出要请销假。
  自觉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学习、文娱活动和健身劳动,增进身心健康。
  5.文明服务承诺:爱岗敬业,文明服务;民主管理,遵守法纪;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科学配餐,营养丰富;定期体检,精心护理;环境幽雅,整洁美观;设施配套,保障到位。
  八、医疗保健规范
  1.敬老院应设医务室或诊所。其基本要求是:配备1名熟悉医疗业务的人员。医务人员可专职,也可兼职,专职的应具有执业证书,兼职的应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培训;配有血压计、体温表、听诊器、治疗床和简单注射器械;配备必需的老年常见病药物。
  2.敬老院医疗保健的基本要求:敬老院医务室或诊所应为每位老人建立病历档案,详细记载老人健康状况和疾病治疗情况;医务人员每天查房1次,及时了解老人的健康状况;敬老院每年为老人检查身体1次,对患大病的老人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健康教育和自我保健、自我护理知识的学习,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自我防治和老年营养学的学习;经常组织老人开展健身锻炼和康复活动,提高老人身体素质;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休养区和院内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防止疫病流行。
  3.敬老院老人疾病治疗:对患病老人要及时检查、合理用药、及时治疗,不明原因的疾病要及时送医院检查确诊;对患有传染病的老人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老人为原则,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进行隔离、治疗;对患大病、重病的老人及时送医院治疗。
  4.医疗经费和用药:老人医疗经费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经费中安排;对患大病住院的老人医疗费,通过新型合作医疗解决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解决。老人医疗应本着“节约用药、合理用药”的原则,尽量节省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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