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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5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邀请人大、政协参加,分若干个组,对十五个地(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两基”迎“国检”工作再次进行拉网式的督导检查(重点查: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投入<包括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办学条件<危房改造>、教育质量和管理、学校安全、扫盲工作)。要求2009年7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六)继续开展第二轮“两基”巩固提高复查验收工作。2009年,计划对2000年以前通过“两基”验收的部分条件成熟的县进行第二轮的“两基”巩固提高复查验收工作。

  (七)实行“两基”迎“国检”工作月报制度,对各地州市、县市区“两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做好跟踪督导检查工作。

  (八)督促各地(州、市)做好“两基”统计年报工作;配合国家做好基础教育质量检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两基”现状的监测,为政府和教育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结合“两基”督导检查,开展对自治区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双语”教学、德育达标、安全管理、学校体育工作等的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督导调研工作制度。

  二、认真做好2009年9月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

  (一)协助准备“两基”迎“国检”的相关材料。

  (二)组织协调“两基”迎“国检”的申报工作。

  (三)协助做好“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迎“国检”宣传工作。

  三、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4]40号)精神,做好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实施督导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自治区“两基”工作通过“国检”后,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将召开“两基”迎“国检”工作总结表彰会暨自治区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实施督导评估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实施督导评估”和开展“教育强县(市、区)”工作。

  四、加强督导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督导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创新督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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