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全面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科研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教育部决定在“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我区实际,为提高我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学校艺术教育跨上新台阶,我区也将在“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选拔赛活动期间举办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地广泛发动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反映我区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并在本地评选的基础上,上报教育厅体卫艺处。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论文印5份。报送地点:乌市胜利路219号,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830049,联系人:王丽芬,联系电话:0991-2882184,15899176331。
附件: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指南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1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
论文申报指南
一、宗旨
艺术教育科研是教育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推动力,是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广大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艺术教育科学研究,对于繁荣中小学艺术教育、促进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研究在理论创新、实践指导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以下简称“论文报告会”)。论文报告会是广大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和其他艺术教育工作者展示艺术教育科研成果的平台,是探讨艺术教育理论创新的园地,是交流学校艺术教育实践经验的渠道,是联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者的纽带,也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水平的培训基地。
二、指导思想
论文报告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突出群体性研究,重视基础性研究,加强应用性研究;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学术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充分发挥研究成果的借鉴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