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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上报2009年春季学期实习支教工作信息及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上报2009年春季学期实习支教工作信息及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2009年春季学期,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和实习支教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厅已协调安排区内11所高校、区外5所高校2520名学生、75名实习指导教师奔赴9个地州的基层学校实习支教。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各地区实习支教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区“实习支教”工作,要求各地、州、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及时报送实习支教工作信息及阶段性总结材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要及时报送本学期“实习支教工作信息”,主要反映本地区安排部署实习支教工作的总体情况、师范生在当地开展教学教辅工作以及生活、安全相关情况、开展实习支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同时报送经与选派高校及学生商议后,最终确定的学生实习支教工作分配名单及教学时数统计。按县(市)、乡(镇)、学校统计。(格式表见附件1)

  二、各区内高校要及时报送本校开展实习支教以来的工作总结,特别要总结实习支教工作的实效、经验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做好实习支教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计划。同时附学生分乡镇学校的人数;学前、小学、初、高中各学段人数;实习支教每县所覆盖的民汉合校或民族实验班教学班数,支教人数。(格式表见附件2)

  三、各地、州、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要注重搜集与实习支教有关的音像材料及文学、摄影、报道等相关作品资料,及时报送高等教育处。我处将适时编辑出版大学生实习支教文集或作品集。

  各地、州、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实习支教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于3月23日前及时将实习支教工作信息及阶段性总结材料报送我处。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版必须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送达。

  本通知及附件文本电子版可从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下载。

  联系方式:乌鲁木齐胜利路219号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邮政编码:830049

  联系人:李建荣  0991-2863176(FAX)

  杨再锋  0991-2861209(FAX)

  电子邮箱:602915357@qq.com

  附件:1. XXXX地区实习支教教师课时分配统计表

     2. XXXX地区实习支教教师教学信息统计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地区实习支教教师课时分配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教育局 联系人:    电话:09 -      20 年 月 日
支教基层学校名称实习学生所授课程备注
姓名性别所属学校所学专业课程名称年级周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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