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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七、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巴州师范学校今年首次承担中师层次“特培计划”培养任务。中师层次招生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各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师培养学校要根据中师层次培养特点,加强工作协调,切实落实好各年度招生任务。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各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成立由地州教育行政部门、中师培养学校、所属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以地州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中师培养学校配合、各县、市教育部门具体落实的招生工作格局。各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中师培养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意见,安排所属各县市开展“特培计划”招生面试、选拔以及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确保招生、培养的质量。各中师培养学校要在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及教学、培养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付诸实施;要协助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新生入学前负责组织好学生、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签订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特培计划”培养经费按年度拨付,教育厅将依据各培养院校签订的“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每年“特培生”秋季入学后拨付至培养院校。各培养院校须于每年9月15日前将一套签订完好的“特培生”就业协议书报送教育厅。“特培计划”经费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发挥效益。自治区将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培养质量及资金监管的工作力度,对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培养效果不佳的院校和地(州、市),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培养资格。

  九、为了方便“特培计划”工作联络,请各地州市教育局和有关培养院校认真填报计划、教学和招生管理人员通讯录,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见附表)。

  联 系 人:郑阳恒

  QQ师资管理群号:79303924

  E-mail:zhengyangheng@126.com

  附件: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
  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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