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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的通知

  4.签订协议:新生报到后,在培养院校的组织下,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学生及学生担保人、培养院校共同签订由自治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印发的《特培生教育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分别由考生个人、培养院校、拟就业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自治区教育厅保留。由培养院校统一寄送。对拒签的考生,院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教学管理

  1.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根据“特培计划”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由承担教学任务的院校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培养方案要改革现有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合理设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内容和学时,加强“特培生”教学教法培训,加强汉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提高“特培生”“双语”教学能力。

  2.培养模式。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双语”教学的特殊要求以及生源特点,将汉语言、民考汉“特培生”统一编班、对“双语”实验班、汉考民“特培生”单独编班,培养形式与招生计划紧密对接。

  培养年限实行本科学制4年,专科、中师学制3年。三个层次的“特培生”均要留出一学期以上(不超过一年)时间前往农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实习支教,完整承担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突出“双语”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具体实习支教时限根据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协调安排。

  (三)经费补助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高等师范教育改革的精神,“特培计划”实行免费培养政策。自治区设立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特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的相关费用。“特培生”毕业时达不到培养要求、不能正常毕业者,应全额退还培养费用。

  根据“特培计划”招生专业和培养层次,以及参照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目前“特培计划”本科资助标准按照学费每生每年3575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合计4375元的标准执行;专科音乐、美术专业按照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合计6300元的标准执行;专科其他专业统一按照学费每生每年32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合计4000元的标准执行;中师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学费按照每生每年2800元,住宿费800元,合计3600元标准执行。实习支教经费纳入“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专项。

  (四)就业及违约管理

  “特培生”毕业证由各培养院校与定向就业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发放。“特培生”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南疆四地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乡镇中小学或幼儿园就业,并保证在乡(镇)中小学工作5年以上。自治区鼓励“特培生”长期在乡镇中小学从教。“特培生”毕业后因任何原因违背“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特培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关系由当地县(市)教育部门管理,户口保留在县城,享受当地有关优惠待遇。就业地州有关部门要做好“特培生”接收工作,特培毕业生在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限额内接收。“特培生”毕业前及在基层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脱产接受学历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和承担教学任务的院校组成的“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履行职责,统筹规划,加强协调,确保培养计划顺利实施。自治区教育厅和人事厅对考生入学、在校学习、毕业考试和毕业后就业等整个过程实行动态监督与管理。

  各地、州、市教育、人事、编制等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并制定所在地、县“双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按照各自职责及定向招生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做好辖区内相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考生的组织报名、签订就业协议书、上报考生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工作期间的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政策保障:自治区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的通知》(新教高[2007]13号)有关招生、培养、就业政策与本《实施意见》合并执行;原《通知》与本《实施意见》有冲突的,以本《实施意见》精神为准。以上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制定“特培计划”招生、培养和就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严把政策规定和界限,解决在招生、考试、录取、教学过程和毕业生就业后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培养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经费保障:实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属于政策性招生,具有单独的教学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定向就业渠道。自治区财政按照各年度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学制、培养层次分年度向承担教学任务的院校拨付经费。

  (四)质量保障:各培养院校要紧紧围绕培养农村“双语”教学人才这一目标,选配优质师资,科学制订计划,严格教学管理,强化实践环节,保证教学质量;要将学风建设纳入“特培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建立“特培生”成绩考核制约机制,树立“勤学乐教、立志边疆”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广泛宣传;要将诚信教育和就业指导纳入“特培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州教育部门定期赴培养院校了解“特培生”培养情况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对“特培生”的就业教育,使自治区培养的“特培生”能够成长为“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双语”教师。自治区教育厅建立“特培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家团队,定期开展“特培生”教学研究与督查工作。

  附表: “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2009年度招生计划安排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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