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生组: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产品造型设计及快速成型,3G基站建设维护及数据网组建,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沙盘模拟参加工商管理类“教指委”组织的全国大赛)五个项目。
四、比赛组织
(一)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
(二)大赛时间拟定于2009年5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并注明参赛项目,经各地、州、市教育局或职业院校审核并加盖公章。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填写学校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一并寄到大赛各筹备处。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大赛以地(州、市)和学校为单位设综合团体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和选手予以奖励。选手参赛专业项目能与国家职业资格对接的,成绩合格,颁发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前三名选手,颁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自治区将组队参加“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五、其它事项
(一)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期间各参赛队食宿费用自理。参加全国大赛的相关费用由自治区统一解决。
(二)具体比赛细则,由组委会指定的承办单位制定,请参赛单位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
(三)各参赛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组织筹备工作,积极组队参赛。有关事宜可咨询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及各单项赛事筹备处。赛事筹备处联系方式见附件2。
职成处联系人:魏 静 潘 昊
联系电话:0991-2850164
传 真:0991-2885036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王晓莉 俞娟
联系电话:0991-2892762
传 真:0991-2892762
附件:1. 2009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
2. 2009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赛事筹备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