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实施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核实“学生饮用奶计划”学生数、贫困学生比例;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下发自治区教育厅“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实施方案;举办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专题培训班;成立专家组,对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自治区“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重大意义。
(二)试点阶段(2009年5月10至30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广泛深入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和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 协同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畜牧等部门,进行“学生饮用奶”招投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明确责任。为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
(三)实施阶段 (2009年6月1日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自治区和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6月1日起,在全区地州所在市和条件具备的县市(共22个)城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启动“学生饮用奶计划”,并举行“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启动仪式。
(四)督查阶段(6月中旬)
各地对贯彻落实 “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了解学生在家饮奶情况。各地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情况6月15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自治区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自治区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对于改善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这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惠民利民政策,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关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和深入理解自治区大力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推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