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学前“双语”教师论坛暨培训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办〔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双语”和中小学“双语”教学的意见》(新党办〔2008〕1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学前“双语”教师队伍,为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师资保障,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启动实施“新疆学前教育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专业培训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工作,于2009年5月至10月期间,采取“集中加远程”模式,举办“自治区学前‘双语’教师论坛暨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升学前“双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学前“双语”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适应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学前“双语”教师队伍。
二、论坛暨培训活动的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自治区大力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对“双语”教师的迫切需要,以提升学前“双语”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重点提高学前“双语”教师应用理论解决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和教学基本技能,提升“双语”教师教学整体水平。
(一)进一步学习、掌握《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幼儿教育、学前“双语”教育的政策精神,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工作信心和责任感。
(二)深化学前“双语”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结合国内外幼教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拓展学前“双语”教师专业新知识,帮助学前“双语”教师掌握基本的“双语”教育教学技能、教学方法和教学规律,适应学前“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深化对学前“双语”教育教学规律的研究和认识,进一步明确学前“双语”教育的培养目标,引导教师正确把握学前“双语”教育教学大纲与新教材之间的关系及教材的重点、难点,提高教师驾驭学前“双语”课程教材的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