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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报名登记表”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5.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附件3:
各学位类别报名费标准

硕士(博士)学位名称

联考科目

报考费总额(元/人)       

法律

2

160

教育

4

320

工程

1

80

工商管理

2

160

农业推广

1

80

兽医

1

80

公共管理

3

240

公共卫生

3

240

军事

3

240

会计

2

160

体育

2

160

艺术

1

80

风景园林

1

80

汉语国际教育

1

80

翻译

1

80

临床医学

2

160

高校教师

2

160

中职教师

2

160



  附件4
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招生单位

责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北京理工大学

师资培训基地

熊希达

010-68948136

2

天津大学

研究生院

李云章

022-27890886

职业教育学院

李颖杰

022-27401809

022-27401028(传真)

3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幺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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