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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第四期自治区城镇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支教工作的通知


  附件3:
  自治区直属大中专学校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支教教师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所在系院

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学历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受援单位

受援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1

示例:

人文学院

阿力木.阿不都西库尔

 

1974.6.4

大专

小学

汉语

讲师

1998.9.1

喀什市十三小学

0997-

2158315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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