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2009年自治区特岗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新教人[2009]4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2006年,我区启动实施“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暨人才储备编制计划”以来,实施计划的有关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不断加强特岗计划各项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涌现出一批管理规范,措施有力,制度完善,工作扎实的先进集体。
在这些先进集体中,有积极实施特岗计划,在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有创新工作机制,将特岗工作与本地教育实际有机融合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有重视关心特岗教师待遇,积极为教师排忧解难的基层学校。为了总结、推广这些先进集体的事迹和经验,进一步推动特岗工作,自治区决定:授予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中学等5个单位“自治区特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努力,积极进取,努力开拓特岗工作新局面,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自治区特岗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