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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竞赛按选拔赛、预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拔赛
  组织机构: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
  时  间:2009年9月――2009年11月15日
  每个地州代表队可选送4人参加自治区预、决赛,汉语组、双语组选手各2名。请各地州(市)在2007年11月15日之前组织选拔赛,完成本地区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选拔赛比赛规则与程序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不经选拔、指定人选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二)预赛、复赛和决赛
  组织机构:自治区教育厅
  时  间:2009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预赛
  预赛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分2个组别同时进行。每组各举办5-6场比赛,每场参赛选手5-6人,每组前2名和成绩最好的第3名共12名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
  复赛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分2个组别同时进行。每组各进行两场复赛,每组前3名和复赛中成绩最好的第4名共7名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
  决赛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分2个小组相继进行。
  七、赋分办法
  四个项目分别进行赋分(各项满分均为100分),总分计算根据以下权重进行:
  汉语组:

项目

普通话表达

手工制作与绘画

自弹自唱与键盘

舞蹈

讲故事

理论

特长、才艺展示

权重

5%

15%

15%

10%

10%

4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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