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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比赛分组
  比赛根据语种分汉语组、双语组2个小组进行。母语为汉语的教师和民考汉的教师参加汉语组比赛,母语为少数民族语言的民考民教师参加双语组比赛。目前在自治区院校参训学员参加学校所在地区选拔,不另行分配名额。
  五、竞赛内容和竞赛方式
  竞赛共分为4个环节9个项目,每个项目任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汉语组所有问题的呈现和回答均使用汉语进行;双语组所有问题的呈现主要使用汉语进行,即除“理论知识考查”中的“教育理论或教学常识”一项须使用母语外,其他项目均使用汉语。具体包括:
  (一)自我介绍(每位选手1分钟):选手用简短语言介绍自己。
  (二)技能考查(28分钟):对选手幼儿教学的基本技能进行考查。
  1、手工制作与简笔画(同场选手同时进行,20分钟):
  ――手工制作:根据现场提供的美工材料,如彩笔、纸、胶泥、废旧材料等,完成一件美工作品。
  ――简笔画:在纸张上完成规定命题的图画。
  2、讲故事(每位选手2分钟):讲述一个自选的幼儿故事。
  3、自弹自唱与键盘(每位选手4分钟):限于使用钢琴、电子琴或手风琴。
  ――自弹自唱:在指定的曲目范围内随机抽取问题,自弹自唱一首幼儿歌曲。
  ――键盘:自选一首独奏曲演奏(根据曲目难度和演奏水平赋分,为节省时间,作品中的反复部分均不反复)。
  4、舞蹈(每位选手2分钟):根据现场抽签选取的音乐,自编一段幼儿舞蹈。
  (三)理论知识考查(每位选手5分钟):对选手教育理论、文化等方面素养进行考查。
  1、教育理论或教学常识:对幼儿教育中一些基本常识、基本理论及课程改革相关知识进行考查(双语组选手须使用母语回答)。
  2、文化素养:对幼儿教师应知应会的儿童文学、音乐、美术等人文和科学知识常识进行考查。
  3、问题、案例分析:给选手现场呈现教学案例(通过录像、图片或文字等形式),参赛选手针对案例进行现场评析。
  (四)特长、才艺展示(每位选手3分钟):选手现场展示展现教师风采和素养、未被列入比赛内容的个人的特长和才艺,如书法、朗诵、声乐、器乐(不包括钢琴、电子琴和手风琴)、舞蹈(不包括幼儿舞蹈)等。展示具体内容不限,形式不限。
  六、竞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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