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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教师办〔2009〕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四五”管理周期幼儿和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的通知》(新教师办[2009]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2月在乌鲁木齐市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届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州、各有关院校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本校的赛事组织和选手选拔等相关工作,为参加自治区大赛做准备。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

     2. 新疆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3. 新疆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选手资格审查表

二○○九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顺应推进“双语”教学的形势要求,提高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加快构建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四五”管理周期幼儿和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的通知》(新教师办[2009]30号)精神,决定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届幼儿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一、指导思想
  教学基本功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素和基础,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本次大赛旨在为我区幼儿教师提供一个锻炼自我、展示才华、提高能力的平台,提升幼儿教师教学基础能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幼儿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在幼儿教师队伍中形成重视基本功、苦练基本功的良好风气,为推进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和幼儿“双语”教育发展奠定基础。
  二、参赛对象
  各地、州、市幼儿园、附设幼儿班等各类幼儿教育机构教师,自治区幼儿“双语”教师培训院校在校参训学员。
  三、组织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承办,新疆电化教育馆协办。为使大赛顺利进行,将在近期成立由教育厅领导为组长的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和比赛规程的制定以及比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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