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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抽查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费缴纳办法:

  1.乌鲁木齐市所在地的学校可直接到自治区教育厅财务核算中心缴现金或银行转账。

  2.非乌鲁木齐市所在地的学校,采用电汇方式,汇票上写明收款单位:新疆财政厅国库处;开户银行:工行明德路支行营业部;账号:3002010109024911123。在用途栏内务必注明:教育厅高教处成人抽查考试费。

  3.汇款后,即将汇款时间告知教育厅核算中心,联系电话:0991-7606296,联系人:张志策

  (二)考务费返还办法:

  1、市内返还考试费的各考点单位须将收据发票送至教育厅高教处办理。

  2、外地学校需将收据发票挂号寄至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雷友凤收。在邮寄收据的同时,务必另函写明你校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并加盖公章。

  (三)负责考点试卷领取及送交的牵头学校的工作人员交通费及其它费用由各校自行支付。

  五、抽查考试的准备工作及要求

  (一)各学校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关于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抽查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严格执行抽查考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好抽查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质量。

  (三)我厅接受各单位集体报名的最后日期为:2009年12月份的考试报名最后日期是2009年11月23日;2010年4月份的考试报名最后日期是2010年2月26日; 2010年6月份的考试报名最后日期是2010年5月24日;2010年8月份的考试报名最后日期是2010年7月19日.请各学校将参加2009年12月、2010年4月、7月、8月抽查考试的申报表、汇总表、报名数据库等有关材料于规定日之前报送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不得迟报。材料申报形式以新疆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抽查考试申报表、汇总表形式填报,(申报表及汇总表式样附后),汇总表内容必须用Excel格式录入U盘(或发电子邮件crccks@163.com)。注意U盘里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四)按照我厅(新教高函[2007]4号)文要求,自2007级学生起,凡参加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抽查考试的考生准考证均由我处统一制作。因此,自2007级起学生准考证的办理,学校必须使用抽查考试报名软件在考前一个月到我厅办理。学校不得在临近考试的时间为考生办理准考证。

  (五)各学校经批准在各地、州、市建立函授站的,可在当地申报考点,未经批准的,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

  联 系 人:田春芳(汉语言) 阿布都热合曼(民语言)

  联系电话:2626714 7606226

  附件:1.新疆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抽查考试申报表

     2.新疆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抽查考试汇总表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新疆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抽查考试申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语种: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
  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年级

层次

学习形式

考试科目

人数

考点

正/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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