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新教传(09)24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我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将全面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为做好我区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总结今年春季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试考核和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今年的认定工作,及时上报认定数据和工作总结。各地认定工作总结上报截至日期2009年12月25日。
二、为避免与内地网络不通影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区内教师资格认定虚拟网开通,各地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进行。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全国秋季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12月10日。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新疆秋季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2009年11月5日-11月6日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遗留数据上报、处理时间。因受网络影响未能上报、处理数据的地、州、市的管理用户必须在这2个工作日内将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数据上传到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中,并下载已编号数据。
(二)2009年11月9日-12月31日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数据上报、处理时间。各地、州、市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及时上报、处理数据,2009年12月31日后,系统将不再接受数据上传工作。
四、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先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点击相关链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当地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