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4、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服务支撑平台,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强对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和师资的培训,继续做好全民学习周活动和职工教育统计分析工作。完善自学考试及助学管理制度,积极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和部门委托考试,规范社会助学行为。

  五、以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为目标 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5、指导高校内涵发展。继续坚持“突出内涵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路。筹备召开高等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加强对全区高等教育的研究与宏观指导。加大教学投入,落实好新一轮高校生均拨款的相关工作。强化教学管理,推动自治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努力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长治久安的能力。继续加强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26、加强高校质量建设。继续推进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建设工作,做好紧缺人才专业一期建设和二期规划,加大民语言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扩大涉煤等自治区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招生。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扶持工科类专业建设。做好自治区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地方特色教材建设工作。

  27、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高校教师学历学位提升、高校教师进修访学、紧缺人才专业人才引进、岗前培训等工作,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引进力度,力争实现区属高校长江学者及创新团队零的突破。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继续提高招考和录取比例。

  28、加强科研管理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对高校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协调、指导和宣传。落实《自治区高校2008-2012年科研工作规划》,做好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相关工作,积极组织高校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等重大科研项目,提升高校科研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检查指导现有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

  29、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指导做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工作。创新办学机制,拓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

  30、加强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和资金监管,遴选第二轮重点学科。指导高校学位点建设,争取国家支持新增一批自治区急需专业的博士、硕士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种类。稳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启动实施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应届硕士生学位论文的抽检,启动硕士研究生基础课程建设项目,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六、以“双语”教学为抓手,促进少数民族人才培养

  31、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的规划指导。按照《新疆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五年发展规划》,以南疆地区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双语”教学工作。筹备召开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会议。探索建立自治区示范性“双语”学校标准,加快建立“双语”教学评估体系,继续加强管理干部和教师的教学培训和指导,适时组织“少数民族‘双语’班教师授课竞赛”,抓好“双语”教学课程标准及教材体系的建设、民语班汉语课时的增加和“双语”教育教学的研究。全面推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加大“双语”教学的宣传力度,拓展内容和形式,掀起有利于“双语”教学的舆论高潮。

  32、大力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做好农村“双语”幼儿园的硬件建设、保障工程、园长培训、教师招聘入编等工作,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学前“双语”的教育教学质量。抓好中师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及管理工作,出台内初班毕业分流学生进入中师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学习的教学指导方案、管理和定向就业的办法,全面完成年度学前“双语”教师培训任务,为各地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储备师资。

  33、强化“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扩大国家及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规模,出台《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教育管理实施办法》、《“新疆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和特培生考核管理办法,召开自治区“双语”教师特培计划研讨会,提高培养质量。扩大“双语”教师培训规模,力争启动35岁以下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国家、自治区、地区三级“双语”教师培训体系。推进实施第二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方案》和《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参训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和结业考核等工作,并通过强化培训管理干部和培训者培训、组织教学督查等措施,提高培训质量。

  34、认真做好内高班、内初班和区内高中班各项工作。在国家教育部指导下,办好内高班办学十周年各类宣传纪念活动,扩大影响、推进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分别扩大内高班、内初班招生规模,到2014年实现年招生各1万人的扩招目标。进一步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做好专题培训、集中宣讲、返乡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内派管理干部(教师)以及少数民族厨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严把政治素质关。开展内初班办学评估工作,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内初班、区内高中班内涵建设。继续做好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35、加大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做好第六轮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落实好新的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标准。做好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民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少数民族语言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推硕士研究生计划”等相关工作,推进师范院校汉语系免费师范专业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双语”人才。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