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文明处室(单位)”创建活动,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复验。继续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党风廉政教育月”、“普法宣传教育月”、 “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捐物等活动,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向自治区民族团结基金捐款10.2万元。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支持和布克赛尔县铁布肯乌散乡村级文化室配套设施和乡哈语学校多媒体教室建设资金30万元。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万人健步走活动、区直机关工委“教科文卫口”庆祝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汇演、第十届“公仆杯”乒乓球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周”、野外徒步等文体活动,营造机关健康文明、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继续做好机关基础服务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厅机关应急预案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讲座、演练,积极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7·5”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选派20名维、汉干部参加社区维稳宣教工作。圆满完成新办公楼的搬迁启用,极大改善了我厅干部职工的办公、学习条件。以节约型机关和效能建设为宗旨,做好车辆交通、机关大院绿化、美化、亮化、维修、清洁、供热等服务性工作,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指导高校和基层关工委积极开展工作,机关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工作进一步加强。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自治区教育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维护稳定,谋划发展,推进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公平,推动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教育改革和发展
1、巩固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继续抓好第三批中职和中小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巩固和转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以指导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
2、加大对教育工作的指导与调研力度。编制完成《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科学规划新疆教育长远发展。启动“新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课题”研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自治区普通高校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教育专题调研。
3、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高校发展党员、高校党校培训等方面的调研、政策研究、措施制订。开展对高校贯彻落实自治区16次党建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情况的督查,适时筹备召开第17次高校党建工作会。继续组织实施好教育系统管理干部队伍培训。筹备召开中职学校党建德育工作会议、中小学校基层党组建设和民族团结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指导工作。继续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适时召开民办中职学校党建工作会议。
4、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继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订中职学校、高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和细则,规范管理依法治校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做好教育系统及学校推广普通话等语言文字工作。
5、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中央、自治区扶持教育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协调工作,组织好项目的启动实施。积极筹措教育经费,继续争取对各级各类教育的专项投入。加强对各类教育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和监督,推进绩效评价,提高经费效益。推进中小学教育条件装备配备、规范勤工俭学工作,开展自治区实验室建设评估、教学评估和师资培训。多渠道争取外资、港澳台及区内外捐资助学资金。
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召开自治区“两基”工作总结表彰会。加强对“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督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提出的整改要求。启动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组织开展针对“双语”教学、保障机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加强督导机构、制度和队伍建设,提升指导、督查教育工作的水平。
7、继续拓展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实施第四期“自治区城镇教师赴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支教计划”,协调启动新一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扩大内地支教教师、大学生实习支教、青年志愿者选派规模。争取部分内地师范院校对口支援区内师范院校。深入实施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
8、营造推进教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做好新闻发布、专题宣传、政策解读和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加强厅机关和教育系统的电子政务建设,搭建沟通方便快捷、政务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发挥好新疆教育电视台、新疆教育报、教育信息网等教育媒体作用。
二、以民族团结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9、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全面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加快地方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及读物的建设,加强教师培训和教学评估,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切实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民族团结教育课作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必考科目实行自治区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