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召开2010年度自治区“双语”教学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大中专院校:
为落实自治区2010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区2009年“双语”教学工作的经验,安排部署2010年“双语”教学工作,定于2月26日召开2010年度自治区“双语”教学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09年自治区“双语”教育工作推进情况;
(二)交流学前、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双语”教学工作经验;
(三)研究探讨“双语”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201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双语”教学工作的思路、措施、目标和任务;
(四)通报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筹备情况。
二、会议时间
2009年2月26日全天(星期五)。
三、会议地点
新疆煤炭宾馆(乌鲁木齐市西虹路458号,乘1、2、17、52、101路公共汽车西虹路站下车即到,宾馆总台电话:0991-4511933,8953777)。25日下午接受会议代表报到。
四、参会代表
各地、州、市教育局“双语”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1名;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喀什师范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昌吉学院、新疆幼儿师范学校、巴州师范学校、喀什师范学校教务部门(教务处)负责同志1名;自治区“双语”教学专家;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五、要求
(一)各地请于2月23日前将与会人员基本信息电传或电邮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地、州、市教育局需准备会议交流材料。内容包括:各地开展“双语”教学的基本情况,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组织实施“双语”幼儿园建设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工作的整体情况,2010年度重点工作。
(三)各大中专院校需准备会议交流材料。内容包括:本校开展汉语教学及预科教育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学前教育专业开展“实习支教”工作情况,组织实施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工作的整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