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学校要按照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坚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申请访问学校应优先选择对口支援高校,申请访问专业应优先考虑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紧缺人才专业和校内优先发展专业,并注意学科专业的合理分布。具体工作进度如下: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荐名额,自治区教育厅将推荐名额下达到有关高校。

  2、有关高校按照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坚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于3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新疆教育信息网电子政务平台,用户名gaojiaochu,密码123456)。

  3、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汇总各校推荐人选资料,并于4月10日前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

  4、武汉中心审核确定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并在武汉中心网页上公布。

  5、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志愿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到各有关接受学校。

  6、接受学校对照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的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5月30日前将录取情况以《录取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

  7、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接受学校将注册名单以《注册备案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

  8、武汉中心审核确定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单,报教育部人事司备案后,在武汉中心网页上公布,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接受学校。

  五、其他

  (一)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www.train.whu.edu.cn)、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和新疆教育信息网电子政务平台(用户名gaojiaochu,密码123456)上查询和下载。

  (二)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三)各高校务必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于3月26日前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方 剑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附件:“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名额分配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