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房地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房〔2010〕4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10年全省房地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工作安排。
附件:2010年全省房地产工作要点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全省房地产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房地产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全省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全省房地产投资、消费平稳增长。进一步规范房屋产权办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化解房屋拆迁矛盾纠纷、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力争房地产业完成投资1000亿元,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50亿元。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稳定1400万平方米,存量房交易面积1200万平方米,房屋价格走势平稳。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完善房屋登记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一)做好棚改回迁房的产权办理工作。首先,要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全省近年来棚改回迁房的建设情况、回迁户数量。其次,要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摸底,掌握棚改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理清不能办理产权的具体原因:是房屋无法灭籍还是相关税收政策无法落实;是土地收储中心主体性质确认还是无法进行单栋验收;是开发商故意拖延还是主管部门手续繁琐。第三,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棚改回迁房产权办理进度,争取在2010年底前取得明显进展。上半年形成全省棚改回迁房产权办理情况调研报告,上报领导决策。
(二)与高法、税务、银监局等部门就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具体解决办法。
(三)行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验收工作,评定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对于符合条件的,推荐全国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上的房屋登记工作,完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