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4.各高等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高等学校”,是指由省委教育工委直接管理的各大院校。
“副科级以上”、“副处级以上”,包括非领导职务。离退休人员、离岗人员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应参加考试对象于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统一参加考试。
四、考试组织工作流程
1.动员部署。11月上旬前,各设区市和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各单位、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和省考务办要求,通过召开考务工作会、举办考前培训班或安排集中学习辅导等方式,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
2.组织报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2009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表格见附件二、三,可在江西普法网专题中下载)。各设区市普法办(承担考务办工作)和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各高等学校负责报名组织和统计汇总工作,并于11月1日前将汇总的《2009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报省考务办。
各设区市条管部门、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的下属企业和下派锻炼干部中的应考人员一律在当地报名,参加当地组织的考试,并同时将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制发试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命题和题库制作。
厅级干部和省直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各高等学校处级干部试卷由省考务办负责印制分发;省直各单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各高等学校于11月16日(星期一)按报名确定的人数统一到省普法办(省司法厅二楼)领取使用。
各市、县、区领导干部考试试卷,由省考务办在11月6日前提供题库和试卷格式,各设区市考务办按规定要求、统一格式从题库中选题、制卷和印发各地使用。设区市厅级干部考试试卷由省考务办统一印制并提前3天发送各地。
4.统一考试。11月17日下午15:00-17:00,应参加考试对象统一参加本地、本单位组织的考试。考试在本地、本单位相对集中进行。设区市厅级干部参加考试的组织及形式,由设区市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并报省考务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