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分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用车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分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用车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144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补充更新盟市、旗县级疾控机构工作用车,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利用2010年本级财政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为盟市、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招标采购了一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用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车要求

  请各盟市卫生局接通知后,负责通知本地区车辆使用单位(分配单位见附件), 由车辆使用单位将其本单位的机构代码证和接车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1年2月21日前直接传真至卫生厅疾控处,并派两人前来接车,一名专职司机、一名工作人员,并携带单位介绍信。接车人员食宿自行安排。

  二、接车时间和地点

  1.接车时间:2011年2月27日报到,28日上午8:30统一到内蒙古恒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接车;

  2.接车地点:海拉尔西路大运转盘西攸攸板信用社对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