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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五)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附件:1.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设区市评分标准
     2.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省直单位评分标准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普法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设区市评分标准

  为组织开展对全省各设区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结合设区市实际,特制定本评分标准。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16分)

  1.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4分)

  2.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定期听取“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3分)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换届后,及时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设区市普法办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配备有法制宣传车和电脑、网络、视听等必要的宣传设备。(4分)

  4.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5分)

  二、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30分)

  5.突出抓好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全省每年确定的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落实到位。(4分)

  6.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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