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育培训基地、师资、教材、经费等基础建设情况;
5、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特别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
6、教育培训工作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具体检查内容及检查评价要点,见《〈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评价要点》(附件)。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总结检查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总结检查各项准备工作。要依据本方案所附检查评价要点,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的具有可操作性、可量化的检查评价标准,保证总结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开展自查(7月)。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单位、培训机构,广泛听取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和基层培训管理干部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全面、系统、深入地回顾五年来本地本单位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三)组织检查(8-9月)。省厅组织检查组赴部分地市、厅直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总结表彰(9月)。各地各单位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对本地贯彻落实《规划》,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厅宣传培训处。及时发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省厅将向司法部推荐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十一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的总结检查工作,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干部培训水平,研究制定好“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扎实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量化总结检查标准,提高总结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要善于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工作中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和发展。要客观地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改进和提高。形成的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内容翔实、说明问题,主要包括五年来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不足、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