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赣司创先字[2010]7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方案
新闻宣传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的方案》内容,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精神,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报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进展、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和实际成效,报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领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有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宣传加强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的各项工作要求;宣传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
(二)大力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创新举措和工作进展。积极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使创先争优活动既富于创造性,又体现鲜明司法行政特色的工作举措。大力报道各单位活动进展的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进展。
(三)大力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突出宣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抗洪救灾、灾后重建中创先争优的先进事迹;宣传广大干警在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实现“单位零事故、执法零过错、干警零违纪”目标的先进事迹;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