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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附件3:
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

硕士学位类别名称

联考科目

报考费

总额

元/人

报考费分配

招生单位部分

报名点收取

省级考试主管部门部分

学位中心部分

小计

法律

2

160

 

100

60

160

教育

4

320

30

200

90

290

工程

1

80

 

50

30

80

工商管理

2

160

 

100

60

160

农业推广

1

80

 

50

30

80

兽医

1

80

 

50

30

80

公共管理

3

240

 

150

90

240

公共卫生

3

240

 

150

90

240

军事

3

240

30

150

60

210

会计

2

160

 

100

60

160

体育

1

80

 

50

30

80

艺术

1

80

 

50

30

80

风景园林

1

80

 

50

30

80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

2

160

30

100

30

13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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