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新学位办〔2010〕9号)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10月30日、31日进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37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2010〕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办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新疆考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至7月15日,网址: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xjedu.gov.cn)。
(三)新疆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四)请报考者认真阅读《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1),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五)为了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请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二、其他事宜
(一)2010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见附件3);
(三)现场报名及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和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一律为无效证件)。持虚假身份证件报名或考试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按照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电子照片,并经考生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