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的通知

  性质类别(2位):只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学校(非普通高校为“00”),具体为:
  ●01综合大学
  ●02理工院校
  ●03农业院校
  ●04林业院校
  ●05医药院校
  ●06师范院校
  ●07语文院校
  ●08财经院校
  ●09政法院校
  ●10体育院校
  ●11艺术院校
  ●12民族院校
  第二组:区域属性码,共3位。区域属性码,引用《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 3位城乡分类代码。3位城乡分类代码已作为国家统计标准绑定统计用区划代码,用户不得自行更改。具体为:
  ●111 主城区
  ●112 城乡结合区
  ●121 镇中心区
  ●122 镇乡结合区
  ●123 特殊区域
  ●210 乡中心区
  ●220 村庄
  第三组:其他属性码,分为“学校其他属性”和“区域其他属性 ”。
  其他属性码是教育管理过程中对学校或学校驻地区域的自然属性的拓展应用。
  六、代码更新与维护
  教育部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区划和城乡代码》及各地学校(机构)变动情况,统一修订学校(机构)代码,并将调整后的新代码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学校(机构)变动情况,定期对学校(机构)基本信息变动以及新生成代码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教育厅。

  附件 2:
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信息采集表

序号事业统计代码学校名称行业分类学校驻地学校驻地代码学校 举办者学校属性变动类型合并到单位的事业统计学校代码学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单位电子信箱学校校长学校英文名称
地市区县乡镇办学类型性质类别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